【《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第十八条讲什么】《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是我国药品流通领域的重要法规,对药品的购进、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第十八条规定了药品经营企业在药品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应遵守的基本要求,是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条款。
一、
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并确保所购进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同时,在销售药品时,也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销售假药、劣药或未经批准的药品。该条文强调了药品经营企业的责任,明确了其在药品流通中的法律责任。
此外,第十八条还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和销售的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在流通过程中可追溯,以提高药品使用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二、表格说明
项目 | 内容 |
法规名称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
条款编号 | 第十八条 |
主要内容 | 药品经营企业须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销售药品时不得销售假药、劣药或未经批准的药品。 |
责任主体 | 药品经营企业 |
核心要求 | 1. 采购药品需合法; 2. 销售药品需合规; 3.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4. 确保药品可追溯。 |
目的意义 | 保障药品质量与安全,防止非法药品流入市场,维护公众用药安全。 |
三、结语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是对药品经营企业行为的规范性要求,体现了国家对药品流通环节监管的重视。企业只有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才能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公众健康提供有力保障。